合肥商标注册常识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9 人气:727 |
合肥商标注册常识: 商标注册,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生产、制造、加工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目的在于获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总共有45个类别,第1-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45类为服务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商标注册存在风险,除了商标查询存在空白期这一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外,商标注册中的审查还掺杂着审查员个人的主观因素,此外,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的商标注册中存在商标初审公告后的商标异议程序,如此,商标注册没有100%成功率,如果存在商标代理机构向申请人保证100%成功,那么申请人需要慎重选择,剔除作出虚假承诺的代理机构。 虽然商标注册不能100%成功,但是提高成功率的方法还是有的。虽然商标查询盲期不可改变,但是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改善,首先在申请商标前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商标注册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评估商标注册风险,其次,一旦商标因为审查员的主观臆断而被驳回,做好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从而使商评委核准商标的注册,接下来,申请人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要诚实理性,不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不模仿知名商标。 一旦商标注册成功,经无次数限制的注册商标续展,商标专用权将会一直延续下去,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但实践中,商标注册后被他人撤销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常见的问题如下: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注册商标经核准使用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此外,商标注册成功后还需要注意其他几个方面的问题,如: 1、注册商标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商标注册人超过上述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表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